1
以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調解機構飽受詬病,即將掛牌成立的醫調會不會也有這種問題呢?
醫調會屬于獨立第三方
記者從即將實施的《辦法》中發現,醫調會屬于人民調解組織,是獨立于醫療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之外的第三方調解平臺,與醫患雙方當事人沒有隸屬和利害關系。
“這就杜絕受制于人的問題。”一名負責人說,以往處理醫患糾紛,當事雙方往往是針鋒相對地討價還價,很容易引發相互漫罵甚至暴力事件。今日起實施的《辦法》,由獨立的第三方調解平臺醫調會來調解。醫調會的人民調解員由醫調會委員和向社會聘用的具有醫療、法律、調解知識的人員組成。
2
是不是所有的醫療糾紛都可申請調解,調解一次要多長時間?
30個工作日內調解完畢
凡是符合受理條件的,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予以受理;不符合受理條件的,書面通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。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調解完畢。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調解期限的,醫調會和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延長期限;超過約定期限仍未達成調解協議的,視為調解不成,應終止調解。醫患雙方申請醫調會調解的,醫療機構應及時通知相關醫療責任保險承保機構到場。醫療責任保險承保機構按照合同約定賠償保險金。
但是,醫調會對一方當事人拒絕調解、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的、非法行醫引起的糾紛等情形不予受理,已經受理的,也將終止。
3
有患者曾通過本報提問:到醫調會咨詢和調解是否需要交費?
醫調會實行“三免政策”
醫調會實行“三免政策”,即免費咨詢、免費受理、免費調解。發生醫療糾紛后,醫療機構應就糾紛的醫療行為組織專家會診或討論,并將相關意見告知患者或其近親屬,與患者或其近親屬共同對現場實物及相關病歷資料進行封存和啟封。隨后,醫患雙方可自行協商解決,協商不成的,應申請醫調會調解或選擇其他合法途徑解決。
賠償金額2萬元以上的,公立醫療機構不得自行協商處理。患者如果參加了醫療責任保險,應如實向承保機構提供醫療糾紛的有關情況。
4
如果遇到醫療糾紛,能否自己選擇調解員?最終調解結果真的有效嗎?
當事人可選擇調解員
醫調會受理醫療糾紛調解申請后,醫患雙方可指定人民調解員,也可由當事人在人民調解員名冊中選擇調解員。其中,當事人有權對人民調解員提出回避要求,也可委托律師或其他代理人參與調解活動。
人民調解員在醫療糾紛調解工作中,如果存在偏袒一方當事人;索取、收受財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;泄露當事人的個人隱私、商業秘密等行為,給予批評教育、責令改正,情節嚴重的,予以罷免或者解聘。
經醫調會調解解決的醫療糾紛,將通過調解協議書的形式,由雙方當事人簽名、蓋章或者按指印,經人民調解員簽名并加蓋醫調會印章之日起生效。這份調解協議書具有法律約束力,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的,對方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。
5
南昌市不少醫療糾紛都是受職業醫鬧唆使的。那么對于醫鬧方面有何規定?
加強對醫鬧的打擊力度
目前,南昌市公安部門加強了對各大公立醫院的監控。對患者或其近親屬和相關人員如聚眾占據醫療機構的診療、辦公場所,拉條幅、設靈堂、燒紙錢、擺花圈、散發傳單、張貼大字報、圍堵正常就醫通道;以尸體相要挾將尸體在醫療機構的公共場所停放,阻礙有關部門按照規定處理;侮辱、威脅、恐嚇、圍攻、毆打醫務人員,或者非法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由;損毀醫務資料、醫療器械(醫療機箱)和其他醫療設施等,將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;構成犯罪的追究刑責。 |